2011-07-26 19:09:10 +0000 2011-07-26 19:09: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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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肉加热多少次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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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像记得听食品机构【艾维拉】(http://www.evira.fi)说过,鸡肉在初煮后千万不要再加热。但是,我已经找不到它的说法了。现在我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力了。

这个说法会不会是真的?重新加热鸡肉不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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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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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6 20:33:25 +0000

断章取义,这并没有什么意义,但我可以想到你可能听说过几个类似的说法—-所有这些说法都是真的,而且大多数都可以在美国农业部概况介绍和大多数其他机构的网站上找到:

—易腐烂的食物不应留在 “危险区"(4. 4°C - 60°C或40°F至140°F)(室温)共2小时以上;如果温度高于32°C 90°F(口腔温度),则应放置1小时。因此,多次解冻和再冷冻食物是不安全的做法(特别是当食物被带到冰箱温度以上时)。

  • 烹调会重设倒计时,但除非你是在一个完全无菌的环境中(提示:你不是),否则你仍然必须在烹调后将食物保持在危险区域之外,这就是为什么指南中说要在2小时内冷藏。除非你将食物重新加热到74°C 165°F的内部温度,那么所有在危险区域的时间烹饪的时间都是累积的。所以,如果你像大多数人一样,将食物加热到40°-50°C,这是一个舒适的食用温度,那么你最好(a)只加热你计划吃的那部分,或者(b)将未吃完的部分扔掉,而不是放回冰箱里。理论上来说,如果你每隔12小时煮一次同样的鸡肉,然后立即速冻,它就会无限期地保持安全。由于大多数人在加热食物时不会仔细测量食物的内部温度,所以我们的 "最佳做法 "是**只在食物煮熟后再加热易腐烂的食物一次_**,否则很难估计出还有多少时间。而且,很明显,不要把它放在冰箱里超过几天,因为它还是会在冰箱里变质,只是速度会慢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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